电动车为市民短距离出行提供了不小的便利,不过有的市民在骑行时为了方便,有时会两人甚至三人同骑一辆电动车,殊不知这不仅有安全隐患还是违法行为!
12-25,在镇海区的雄镇路与威海路附近,一辆直行的电动车差点与另一辆过马路的电动车撞上,由于避让不及,两边都是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其中一辆电动车居然搭载了四人。
镇海交警大队蛟川中队指导员姚辉介绍说,这辆直行的电瓶车是由一名孕妇驾驶的车子,前面还站着一个孩子,电瓶车后座,坐了一个女子,怀里也抱着个孩子,车上一共四个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现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并且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所幸当时两辆电动车的车速都不快,只有部分人员轻微擦伤,并无大碍。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非机动车超载不但违法,还存在安全隐患,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素材来源:宁波广电集团电视频道群 实习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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