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里是19.9的“白菜价”写真体验,拍摄过程中价格竟一步步涨到“两万多”?两名刚20岁出头的女大学生在拍摄写真中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
去年,女大学生小李和小达(均为化名)在网上报名了一家摄影公司推广的19.9摄影体验活动,却没想在拍摄、选片过程中,从升级套餐到服装化妆,从加选照片到各种相框,她们被软磨硬泡推销着购买了完全无支付能力的高价套餐,甚至在店家的“建议”下去借了网贷付款……最终她们为拍摄写真分别支付了13344元和7444元,但仍欠商家制作相册费用。
离店后,当她们反应过来自己实在无力支付而要求解除高价合同时,被店家拒绝并要求她们按照合同补齐全部钱款,否则要赔偿高额违约金。事实上,店家至今未向她们提供任何产品和照片。
二人将商家投诉到消保委后,了解到该店自2019年已有40余起类似投诉,但店家态度强硬,已有多起相关诉讼。消保委为两人找来公益律师做委托诉讼代理,将该商家起诉至虹口法院,同时帮助两名大学生向虹口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具体情况后决定,对本案支持起诉,帮助两名大学生维权。
《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提起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支持民事起诉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能之一。当弱势群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雪 实习编辑:沈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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