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中午,浙J3B**2号小型轿车在停车过程中,剐蹭到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原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但肇事司机却不断推卸责任,告诉对方车子不是自己的,留下电话号码后竟消失的无影无踪。
交警通过查询车牌,联系了肇事车车主,而车主也是一脸惊讶:“我压根没借过车钥匙,车子怎么会被人拿去使用?”原来,浙J3B0M2号小型轿车的车主在1个月前刚刚入手了这辆二手车,想对车子进行装潢,于是将其放在楼下邻居家的汽车美容店,顺带着将车钥匙也放在了店里。
就在12-25,汽车美容店老板新招了一名年轻员工丁某,刚在店里实习了一星期,丁某“看上了”这辆小轿车。熟悉了店里的环境之后,知道店老板习惯将车钥匙放在专用柜里,于是,丁某趁店里面没人的时候偷偷将车子开了出去。
短短两天的时间里,丁某就开出去三次!终于在第三次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暴露。
浙J3B**2号车主联系了店老板,通过黑色轿车车主的描述,老板确定这是刚到店里实习的丁某所为。
民警先让店老板出面打电话联系了丁某,随即将丁某带回泽国中队处理。丁某,安徽人,2002年出生,不满18周岁,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警调取了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由丁某驾驶的这段行车记录,其惊悚程度堪比电影!逆行、开入非机动车道、随意穿行等画面比比皆是,连办案民警看的也是胆颤心惊。
无法想象没有驾驶证、不懂交规的丁某是如何在道路上一路横冲直撞且“化险为夷”,直至第三次发生剐蹭事故后才被人发现的!
丁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罚款1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6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素材来源:温岭公安 编辑:施荔)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