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安全高效地接送学生上下学,如今,不少学校都配备了校车。然而,家住崇明区的施先生却在去年6月的一天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称他正在读初一的儿子,在放学时,离开校门走向校车的途中摔倒了。
等施先生赶到现场后,发现孩子身上淤青,满嘴是血。经过送医诊断,孩子的四颗门牙都摔断了。医生告诉施先生,小施的四颗门牙需要去除牙神经,同时还要再等几年,到孩子18岁了,才能进行种植牙。
那么,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学校老师告诉特勤员,从学校校门,到校车上车点,需要走过一段约150米左右的小路。而小施就是在这段小路出事的。根据小施的说法,那天放学,在前往校车的路上,有一位姓陈的同学撞了他。
从事发路段调取的监控显示: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有多名学生在一条小巷子里行走,突然,画面顶端有两个身着白色上衣的男生跑步入镜,左边的这位就是小施,右边的这位是小陈。两人的身体短暂靠近后,小施脸部朝地摔倒了。
因此,施先生认为,冲撞了儿子的同学小陈需要为儿子的受伤负起责任。另外,学校也要担责。
然而,对于小施一家的诉求,小陈的家长认为,现有的这段监控,涉及这两个孩子的画面,只有短短几秒,并不能得出双方进入监控之前,存在打闹,小陈推搡了小施,致其受伤。
学校老师也觉得委屈,原来,为了安全考虑,学校在这段路上配备了随行维持秩序的老师。但是,由于事发当天有特殊情况,老师正在队尾照顾另一名受伤的同学,没能顾上队伍前方的情况。
2021年7月,为了给受伤的儿子讨一个公道,施先生来到了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求助。法援律师分析称,首先,校方确实应当承担一部分管理监护不力的责任。
其次,需要进一步调查小施摔倒的原因,是否与同学小陈有关。如果是小陈故意为之,或者和小陈有关,那么小陈作为未成年人,他的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施先生作为小施的监护人,将小陈的父母以及学校一同告上法庭,索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在内共计9064.9元的赔偿金。
今年12-25,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上,审判长宣读了部分其他学生对于这一事件的回忆。综合各方证据,尽管从老师、同学的证言,以及监控录像来看,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小陈确实推搡了小施,但是在摔倒前,两名学生追打奔跑过一阵,应当是事实。对此,校方认为,两位学生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毕竟学校有明确规定,乘坐校车应当遵守记录、步行上车。
经过当天审理,三方都表示,愿意通过调解来了结此事。对于这起案件,后援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认为,本案中三方应当都有责任,除了学校,小陈一方之外,求助人小施的家长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而对于小施18岁之后重新安装种植牙的相关费用,专家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小施可以在种植牙治疗完毕后,向人民法院另行主张。
目前,这起案件正在审理中,而我们栏目也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程。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沁蓝 刘晨 实习编辑:陈含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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