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12-24海南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将于12-24起施行,是我国首部专门为自由贸易港制定的消防法规,也是海南首部全岛适用的自由贸易港法规。该《条例》鼓励境外消防机构和专业人员在海南服务和执业。
《条例》对标国际标准,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国际化、便利化的消防技术服务机制:对符合国家规定适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需求的国际消防技术标准,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适用;鼓励具备相应条件的境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消防技术服务;鼓励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消防技术从业人员根据本省规定通过技能认定后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
《条例》还提出,在消防审批方面做到应减尽减、应合尽合、应放尽放。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并对外放开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真正做到“既准入、又准营”。建设工程消防审批纳入工程审批一并办理。
同时,立足岛屿灾害特点和“全灾种大应急”的实际需求,《条例》提出,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统筹谋划“1+N”多元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建设消防救援机动队和石化、山岳、水域、地质灾害、空勤、急救、核生化等专业力量,规划建设水上或者水陆消防站,园区、国家公园、工矿区、港口、中心渔港、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环岛旅游公路的驿站配备消防力量。《条例》还提出依托海南岛屿特点和区位优势,建立跨海消防救援增援机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通讯员:钟坚 李锦垣 曾益荃 摄像:王则斌 实习编辑: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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