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在穿过小区里的篮球场的时候,被打球的人撞成9级伤残,但法院却判决,撞伤老人的人一分钱都不用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当时,重庆市万州区83岁的王老太,来到小区的篮球场,她先是和场边的邻居问候了几句话,然后就径直穿过篮球场,准备拾捡场地对面座位边上的空矿泉水瓶子。而此时,场上正进行着激烈的篮球比赛,15岁的中学生小瞿,正倒退着奔跑背身接球,没有看到已经走到他身后的王老太,老人直接被撞飞,倒在了地上。
事发后,小瞿赶紧联系了自己的父母,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经诊断,老人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需住院治疗。小瞿的家人垫付了3000元的住院押金,并通知了老人的子女。经司法鉴定,老人是9级伤残。事后,老人和她的子女认为,小瞿在社区内的篮球场打球,应当随时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在老人穿过篮球场时,没能尽到注意义务,所以,撞伤老人和相应的医疗费等损失理应由小瞿的监护人承担。但是,小瞿爸妈对此并不接受,他们认为老人之所以被撞伤,自己也有责任。
2023年4月,老人把小瞿和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多元。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法院认为,判断小瞿是否有过错主要看两点:一是看他选择打球的场地是否具有正当性,二是看他是否有主观上的撞击行为。
而小瞿是在合理的时间、专门的场地中参与篮球运动,不应对其正常的体育动作设置过高的注意义务。而物业公司,经法院调查,在场地进出口处张贴了通知,对开放时间进行了规定,同时,还有巡查人员对篮球场进行巡查,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职责。而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长期居住在这个小区内,明知篮球场与一般道路有明显区别,能够预见横穿球场可能面临的受伤风险,她的行为应当视为自甘冒险,而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理应自行承担。因此,判决两被告不存在过错,不用为老人的受伤承担责任。那么,你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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