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王某某,被举报性骚扰,经查证属实后,人民大学给予撤销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的处分。
随后,网上又流传一张附有王某某署名的“致歉函”截图,而这个所谓的致歉函,经公安机关查证,系伪造。
这张伪造的“致歉函”,以中国人民大学原教授王某某的口气称:我因为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被开除党籍,撤销任职资格;我完全接受组织上对我的处理处置,下一阶段,我还要依法接受有关机关的调查处理。
这份“致歉函”在网上广为流传,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相关部门获悉,“致歉函”内容系他人伪造。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公布了相关调查细节。经查,网民张某为博取关注,将个人抖音账号昵称修改为“贵元-王”,并将王某某照片设置为抖音头像、伪造“王某某”签名,冒充王某某发布虚假“致歉函”。
警方称,相关话题阅读量高达数千万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张某到案后,对编造谣言、寻衅滋事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现在,网络自媒体乱象丛生,尤其是出现社会热点事件时,打着“当事人”的旗号冒名吸引流量,混淆是非、扰乱公众视听。
如此行为是否触犯刑法?罪与非罪的边界在哪里?刑法专家介绍,相关案件适用于“两高”2013年颁布的“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
编辑: | 张博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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