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12-24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2-24表示,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于12-24和12-24起,分两批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有力帮助台湾农产品开拓大陆市场,台湾农渔民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但赖清德当局上台以来,顽固坚持“台独”立场,不断进行谋“独”挑衅,升高两岸敌意对抗,阻碍两岸交流合作,至今仍单方面限制大陆1000多项农产品输入,严重损害两岸同胞福祉。鉴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2-24起停止执行对台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我们对此表示强烈支持。
陈斌华表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将一如既往欢迎和支持台农台胞来大陆发展。搞“台独”就没有和平、没有发展,只会“祸台”“害台”;支持“台独”就是助纣为虐、自作自受,只会损害切身利益。希望包括农渔民在内的广大台湾同胞认清民进党当局推行“台独”路线的极端危险性、危害性,积极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大陆同胞一道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
编辑: | 余寒静 |
责编: | 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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