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记者卧底贩婴现场”、“中介自称今年贩婴超十个月收入8万”等词条接连冲上热搜。
根据媒体报道,12-24晚,在江苏江阴的一交叉路口,记者与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目睹了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婴儿贩卖交易。一名出生仅仅14天的男婴,被反复抬价后以15万元的价格卖出。其中,卖家司机拿走了一袋7.8万元的现金,其余为中介费用。在交易现场完成取证后,他们向公安机关报警。
12-24晚,江苏江阴警方发布通报称,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通报显示,12-24上午,接群众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经审查,苏某某对其通过网络平台充当中介,促成买卖婴儿交易并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同时查明,12-24,18岁的送养人李某某生下一子,因无力抚养,通过其表姐夫薛某在网上发布信息寻找领养人。苏某某看到相关信息后,联系到外省有领养需求的冯某某夫妇,于12-24晚在江阴当面交易。目前,收买婴儿的冯某某等人也已被抓获。
中介苏某某在此次交易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声称,自己今年已成功贩售十余个婴儿,最近每个月都成功了两例,月收入高达8万元。本月,除了在无锡贩婴外,他称自己还曾在长沙贩婴。
显然,这些交易背后不只苏某某一人。苏某某表示,其团队领导在山西临汾成立了一家“传媒公司”,不少员工从事所谓“传媒”工作。包含自己在内的6个人为“高管”,负责贩婴相关工作,居住在太原一别墅区,公司为其缴纳社保。
从团队分工来看,所谓6名“高管”中,2人负责联系,有人在单个社交平台就拥有二十余个社交账号;2人负责处理出生证明和户口,号称花费两三万元便可以出具买家作为父母的出生证明,甚至“出生日期都可以选”,渠道则为“合作医院”;包括他在内的2人则负责全国“跑腿”。
江苏江阴贩婴事件之前,山东临沂也有类似事件被曝出,举报者仍是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
根据举报线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临沂一中介钟某艳自称可帮买家按性别喜好购买婴儿,其中女婴14万元,男婴16万元。为了给来路不明的孩子办理落户,钟某艳声称能通过兰陵县妇幼保健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两家医院的“内线”为买方建立虚假档案,开出有效的出生证明,要价18万元。此外,她还声称能帮办“预防接种证”,要价2万元。
针对网络反映临沂市某中介存在买卖《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行为,12-24,临沂市成立由卫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目前,该中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当地相关医院则表示,已针对有关情况展开调查。
从举报者及媒体曝光的事实来看,如果相关情节属实,那么这些贩卖案件背后隐藏着的无疑是一条极其成熟、规模庞大、分工明确的黑色产业链。
从联系买卖双方到处理出生证明“洗白”,再到最后的交易环节,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甚至还有人专门负责规避法律风险,整个过程都是“公司化”运作。而且,犯罪嫌疑人在全国多个城市都进行过类似交易。
交易完成后,买家拿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婴儿,还包括了产检报告、疫苗本,甚至伪造的出生证明。买家甚至可以随意选择出生日期,背后有“医院合作”渠道确保伪造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似乎对法律毫无畏惧,甚至在交易前公开讨论如何“处理”婴儿和买家的信息,以避免追查。
律师张玉霞表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在社交平台公开联系买卖双方、通过医院“内线”办理虚假出生证明,贩卖婴儿的利益链条当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了巨大漏洞。只有清除这一黑暗交易中的这些关键因素,才能斩断伸向婴儿的黑手。例如,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健委统一印制的,如果违反程序出具证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个别医院或个别医生,如果明知对方为拐卖或收买儿童所需,仍违反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为其提供帮助,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拐卖儿童罪的同案犯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江阴贩婴事件中,网络平台的作用不容忽视,甚至已经成了人贩子找寻客户的重要渠道。
这并非网络平台第一次陷入类似争议。在相关的贩婴报道中,“在某平台认识了这位中介”、“在某平台寻找客户”这样的表述,随处可见。今年5月,记者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某平台长期存在所谓的送养孩子、领养孩子等违法内容。对此,涉事平台曾表示,已对相关内容和用户进行清理和封禁。但如今看来,相关措施恐怕还谈不上足够有效。打拐志愿者介绍,一些人也会用暗语和话术来规避审核,比如送养写成“SY”,还有蓝宝(男孩)粉宝(女孩)等,这在客观上给平台监管查删带来了难度。
张玉霞表示,如果是通过网络联系、发布贩卖儿童或者收买儿童的信息,查证确有贩卖儿童、收买儿童的意图或行为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社交平台作为账号主体运营方,应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监测、内容审核机制,也要建立投诉机制,接受公众投诉并有效地处理投诉信息。特别是对与未成年人权益相关的关键字词,提高敏感度和词库的更新频率,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处理。
张玉霞同时强调,贩卖婴儿的恶行屡禁不止,根源仍然在于民间存在买卖婴儿的畸形“市场需求”,一些家庭或个人出于经济困难或害怕面对抚养等种种原因,将孩子作为商品“出售”,而另一些家庭法律道德意识低下,有的还存在“重男轻女”等思想,想通过“购买”来获得自己想要的孩子,这些所谓的“供需市场”也催生了贩婴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惩处,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对贩卖婴儿犯罪的认识,任何一个孩子,都不应该被当成赚钱的工具。
编辑: | 陈昱卉 翟静 |
责编: | 崔信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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