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三、四百元买来警服、警衔、警号、肩章等穿戴在身上,近日,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一小伙胡某冒充人民警察,替朋友到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处理违章时被真交警当场识破。
12-24下午,一名男子来到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办公室,他自称是武胜县公安局“科级干部”,替朋友来处理车辆违停的违章。
男子进门的时候,外面穿了一件黑色外套,里面穿的是警察的制式长袖衬衣,3月间,警察应该是着春秋执勤服,而制式长袖衬衣一般在春夏交替的时候才穿,此人不仅违反了公安机关着装规定,而且他身上还散发着浓浓的酒气。
人民警察工作期间禁止饮酒,这引起了办公室民警的怀疑,更可疑的是该男子右手上还纹着纹身。
随后,办公室民警不动神色的将该男子警号通过内网进行核实,发现没有任何信息,证明该男子是冒充的。在等待处理违章过程中,该男子见情况有些不对劲,便想找个理由离开,但却被赶来的民警控制,并送到了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经查,该男子姓胡,33岁,武胜县沿口镇人。据他交代,疫情期间他为了进出小区方便,便在网上花了三、四百元买了一套警察的制式长袖警服。买到警服后,他就经常穿在身上,并对朋友谎称自己是武胜县公安局“科级干部”。12-24,胡某的朋友因为开车违停收到罚单,便想着胡某是公安局的“干部”,想请他帮忙去处理一下。而入戏太深的胡某真把自己当成了警察,答应了朋友的要求。谁料到违章没有处理成,反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目前,胡某已被武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购警服也被没收。
警方提示: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编辑: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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