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一名男子,盗窃朋友一万多块钱之后,留下一张欠条,保证自己会在一个月内把钱还上。然而他言而无信,结果被警方抓获。留下欠条,还算不算盗窃呢?
近日,受害人小杨,从丹阳陵口派出所办案民警手中,拿回了自己家被盗的10600元钱。4个月前,小杨好心收留自己的朋友姚某,当时父亲刚发了工资,房内悬挂着的衣服口袋中有厚厚的一沓人民币,小杨只抽了两张作为零花钱,之后,其他的钱又原封不动放了回去。
可第二天,小杨的朋友姚某就将这件衣服中剩余的10600元,全部偷走,并且留下一张欠条,称一个月内就会归还,一个月转眼过去,姚某却失联了。
父亲一个月的工资这样被盗,小杨只好报警。接到受害人小杨的报警后,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发现姚某已经乘火车返回了江西老家。
因为证据比较充分,所以民警对姚某进行网上追逃,后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其在当地抓获。
经审讯,姚某这才吐露实情,原来,他一直深陷网络赌博的泥潭,输了钱又想翻本,姚某这便对朋友的钱下了手。
可事与愿违,这偷来的10600元,在短短一个月内,就被姚某输个精光。而在此前一年,姚某已经在赌博网站输掉了6万多元,这些年打工挣来的钱,是一分都没剩下。
姚某告诉记者,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想着将小杨父亲的钱占为己有,只是想借用一下,所以才会留下那张欠条,那么这样一个举动,是否影响警方对其构成盗窃罪的认定呢?
律师表示,借钱是要和别人协商的,如果不和他人协商就悄悄拿走他人的钱财,不能说这不叫盗窃。
目前,姚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姚某的父母也想办法将赃款凑齐,还给了受害人小杨。
(素材来源:镇江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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