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婧、孟凡斌诈骗罪一案,两被告是直播平台上曾颇有名气的网红夫妇“祁天道”和“米菲”。
法院认为,其中王婧参与期间团伙诈骗人民币366万余元,孟凡斌参与期间团伙诈骗人民币335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婧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孟凡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二被告人已退出的赃款共计人民币366520元,发还各被害人。
涉案的孟凡斌和王婧是直播平台上曾颇有名气的网红夫妇,其网名分别为“祁天道”和“米菲”。
“祁天道”最初爆红是因为他在其他网红的直播间豪刷50万,他的直播以户外直播为主,并一直在视频平台上宣传自己的公益事业,因此也收获了大批粉丝,粉丝数量一度超过4千万。
该案于12-24首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王婧、孟凡斌等人参与互联网上诈骗团伙,该团伙按外宣、接待、培训、财务、投诉处理等分工进行合作,在YY网络聊天平台假借“招聘兼职人员”之名,以缴纳入会费、软件费、培训费、马甲费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首次开庭期间,被告人王婧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金额提出异议,公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建议对本案延期审理。
12-24,椒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二次庭审。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婧在上述诈骗团伙中担任外宣,并于12-24至12-24、12-24至11日,使用自己与被告人孟凡斌奶奶樊某某的支付宝账户收取提成款。
王婧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共计骗取366万余元。12-24至12-24,被告人孟凡斌在王婧加入后不久加入该诈骗团伙担任外宣,亦使用其奶奶樊某某的支付宝账户收取提成款。孟凡斌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共计骗取335万余元。王婧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收取提成款10070元,二人使用樊某某的支付宝账户收取提成款共计35645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婧、孟凡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各自加入网络诈骗团伙,利用团伙编制的虚假招聘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骗取他人钱财。
其中王婧参与期间团伙诈骗人民币366万余元,孟凡斌参与期间团伙诈骗人民币335万余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婧、孟凡斌在整个团伙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当庭自愿认罪、全额退赃且有立功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素材来源: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编辑: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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