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一名女子在市区金沙角遛狗没有牵绳,正好被巡逻的辅警看到,但这名女子不但没有听从辅警的劝阻,反而让自己的宠物狗咬了辅警一口。
当日下午四点多,柳州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的辅警李兰庆巡逻到市区金沙角路段时,发现一名遛狗女子没有给自己的宠物犬系上束犬绳,李兰庆立即上前劝阻。
李兰庆说:“她说我又没有影响到谁,后来我说那你等一下,我通知我们民警过来,她就一直走,就不听我的劝阻。”
随后,这名女子走向马路另一边准备骑电动车离开。李兰庆立马上前阻拦。双方僵持几分钟后,这名女子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
女子说:“狗你拿走!我不要了,我捡的流浪狗。点点!咬他!真的是,它真的咬你!我跟你讲!”
在这个过程中,李兰庆的左腿膝盖被女子的宠物犬咬破。随后赶到的民警立马控制住了女子。
女子姓莫,今年五十岁。她承认自己当时是一时冲动。
莫女士说:“我心里觉得没有钱,就不想被罚款。我就有抵触心理,就是这样了。因为当时找不到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了。”
莫女士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她被依法处以600元罚款以及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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