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坚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收受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甚至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在刑罚执行、案件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坚简历
张坚,男,汉族,1955年9月生,河南泌阳人,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1970年7月至1975年12月先后为湖北省荆门县知青、湖北省沙洋机床厂统计员、保管员、看守员、教育干事;
1975年12月至1983年2月在湖北省沙洋公安局苗子湖派出所任民警、副所长;
1984年12月任湖北省沙洋苗子湖农场副政委、党委委员;
1986年8月至1988年6月,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习;
1990年6月任湖北省沙洋农管局管教处处长;
1994年3月至1997年6月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7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年1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8年2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5年3月至2008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共湖北省第九届、第十届省委委员。
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简历综合安徽法院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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