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24)下午三点,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19年,原告郭兵因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提出的“年卡用户必须刷脸入园”的要求,対园方提起了诉讼。今年12-24,该案一审宣判,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1038元并删除其面部特征信息。不过判决主要依据为,园方将年卡用户入园方式从指纹识别调整为人脸识别,存在合同违约。法院认为,“采集人脸和指纹信息”本身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郭兵认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将人脸识别作为必须的入园凭证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
尽管一审判决倾向郭兵,但郭兵仍然决定和“人脸识别”死磕到底。二审中,郭兵强调,其上诉的理由在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人脸识别相关店堂告示、短信通知内容属于不公平、不合理规定,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等。而被告方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认为,人脸识别在管理便捷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从方便游客入园这一角度而言,识别身份最快、避免排队的方式只有“刷脸”。庭审持续了约两小时后宣布休庭,二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该案一审宣判之后,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到访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其年卡使用须知上仍然明确写着“持卡人需同时验证人脸识别及年卡入园”。对此,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经理吕生伟认为,这是为了响应政府打造智慧景区的号召,“因为这是方便管理的事情,所以游客还是非常理解的”。
“这是对管理方的便利,不是对游客的便利。”郭兵对园方的说法难以接受,“游客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才有便利。如果没有选择,这个便利根本就无从谈起。”郭兵反复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强调,强制使用人脸识别不可接受,即便游客接受了人脸识别,园方也应该全面地告知消费者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这个人脸识别技术是谁提供的?收集的人员信息是怎样的?有没有其它的用途?这些都应该明确地告知我们消费者。”
公共管理的便捷性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性,究竟该如何平衡?类似的问题已经出现多次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今年1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的证大家园五期小区内,多幢楼新安装的智能门禁系统在业主的强烈反对下被改回了原来的实时对讲门禁系统。
证大家园五期小区使用的新门禁没有使用传统的有线座机对讲,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整合了手机应用程序、人脸识别、刷卡等多种开门方式的门禁系统。新门禁系统投入使用后,原有的实时对讲系统被切断。
今年12月初,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走访了该小区。业主们普遍表示,新门禁的认证工作,需要业主提供过多的个人信息。“新门禁的APP要上传身份证、房产证,这不都是个人隐私吗?为什么还要再做人脸识别呢?”在看看新闻Knews记者的走访过程中,几乎所有业主对人脸识别在该系统的应用安全都表示了担忧。
既然如此,为什么新门禁系统还能顺利进入小区呢?物业表示,由于旧门禁已经使用多年,维修价格比较高,而新的门禁系统可以免费安装、免费维修。新门禁系统所属公司的城市经理周宏民表示:“我们可以在门禁的广告屏上去做收益性的广告。而且现在还在推广前期,先把市场做起来。”看上去,这是一件多方得利的事情,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似乎很难对新门禁系统说不。
事实上,今年11月以来,以“免费”为卖点,这家公司已经在上海的400多个楼栋安装了智能门禁系统。不过业务员坦言,受证大家园小区事件的影响,目前正在接洽的其它小区的沟通工作,明显要比之前费力。智能门禁公司的工作人员反复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强调,人脸识别和手机应用程序开门只是五种开门方式中的两种。如果业主不愿意被录入人脸或不愿意下载手机应用程序,仍然可以使用这套智能门禁系统。虽然该负责人一再强调公司会尽力保护用户隐私,但从该公司与物业签订的合同可以看到,关于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只有一条简单的条款。对此,公司负责人表示,相关的保密协议仍在拟制中,尚未与任何物业公司签订。不过,公司负责人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展示了该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并说明了公司数据脱敏的处理方法。尽管“刷脸开门”方式并非强制使用,但对于选择了这种开门方式的业主而言,他们其实是让渡了更多的隐私权,隐私泄露的风险等级也随之水涨船高。
目前,市面上的各类智能门禁系统几乎都包含了人脸识别这一功能选项,且应用的场景也趋于多元化。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张衠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信息,应该和手机号等信息区别对待。“人脸信息和声纹、虹膜、指纹都属于生物识别信息,是不可变更的、具有唯一性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流出,对个人会产生人身和财产方面永久性的威胁,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混乱。”
专家的说法并非耸人听闻。从2018年7月开始,浙江绍兴一男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到2000万条用户信息,并用软件将照片制成3D头像,在案发时,注册成功至少547个实名支付宝账户。今年10月,一项两万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有超过六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存在滥用趋势,在交通安检、实名登记、开户销户、支付转账和门禁考勤等场景中存在突出的“强制使用”问题。
回到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当事人郭兵,他作为一名法律学者,近两年一直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今年十月,在杭州市司法局召开的立法听证会上,他作为陈述人,提出了“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议。在随后公布的新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他的这一建议被采纳。这也是全国首部将人脸识别纳入物业管理的法定条例。
今年12月,南京多家售楼处的人脸识别系统面临拆除,南京住房保障与房产局通过一则内部文件通知,致力整改当地房地产商收集购房人个人信息的现状。同样是在12月,天津市通过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当地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被限制采集人脸、指纹、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人脸识别”应用的日趋规范,正是在社会各方的重视下一步一步推进的。
今年十月,中国人大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全文,对外征求意见。这部法律拟建立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为此匹配了最高五千万元的“天价”处罚。未来,不仅公共管理的便捷性与个人隐私的安全性有望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一个平衡点,互联网企业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也将受到这部法律的制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抒灵 李响 吕心泉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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