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区改造是民心工程,推进旧区改造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百姓福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一、“十三五”以来旧区改造的主要进展
2017年,本市将旧区改造的方式由“拆改留并举,以拆除为主”,调整为“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明确了“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强化历史风貌保护,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总体思路。为此,市、区有关部门把旧区改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建引领,创新思路办法,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全力打好旧区改造攻坚战,本市旧区改造呈现出加速推进的良好态势。
旧改数量取得突破
“十三五”时期,中心城区共改造二级旧里以下房屋约281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原定240万平方米的约束性指标,为目标的117%(其中:2016年计划完成5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59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07%;2017年计划完成48万平方米,实际完成49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02%;2018年计划完成4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42.7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07%;2019年计划完成5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55.3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11%;2020年计划完成5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75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36%);
一批以保留保护为主的旧改项目顺利推进,如:静安区张园、安康苑项目,黄浦区老城厢区域、金陵路区域,虹口区北外滩区域等。通过旧改,不仅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同时也提升了城市面貌、地区环境和整体形象,有力拉动了投资、消费和经济发展。
旧改质量显著提升
从任务完成时间看,近年来基本在当年的上半年就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0%以上,至10月份就基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旧改工作呈现出加速推进的态势;
从居民签约比例看,全年新开旧改基地签约率均在很短时间内达到99%以上,旧改工作呈现出居民积极参与并高比例生效的态势;
从全市工作总体情况看,各相关区旧改工作有序推进,大体量旧改项目、旧改完成量都超历史纪录,旧改工作呈现出各区齐头并进、整体推进的态势。
旧改政策体系日臻完善
2020年,本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扶持政策,完善推进机制,压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市相关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市相关职能部门制订了15个配套文件,包括:完善土地支持制度、财政贴息政策、直管公房残值减免政策、税费支持政策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加快推进旧改工作的“1+15”政策体系。
旧改推进机制不断健全
一是理顺全市旧改管理体制。市旧改办实现实体化运作,负责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解决疑难杂症和痼症顽疾,有力推动了全市旧改工作。
二是理顺全市旧改推进机制。成立“上海市城市更新中心”,具体负责旧区改造、旧住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及其他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
旧改难点逐步突破
一是旧改资金筹措渠道实现新突破。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为市区联手储备项目资金给予保障。“十三五”期间共计发行政府债1224亿元,其中,2016年309.9亿元、2017年发债37.5亿元、2018年181.5亿元、2019年336.8亿元、2020年358.4亿元。同时,市城市更新中心在投入自有资金280亿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银行贷款约2388亿元。
二是全面推动“毛地”地块改造。对历年来中心城区剩余的30块“毛地”(涉及二级旧里以下房屋约52.8万平方米,居民约3.6万余户),加大处置力度。到2020年底,已经启动改造了静安区中兴城三期地块,黄浦新昌路1号、7号地块,建国路中海70街坊,杨浦区129、130街坊等11块毛地地块,涉及二级旧里以下房屋约26.9万平方米、2.1万户。剩余毛地地块已全部完成处置方案。
二、“十四五”旧区改造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
当前,本市旧区改造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市、区各有关部门将坚决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加大推进力度,坚决完成成片二级以下旧里收尾歼灭战,全力打响零星二级以下旧里攻坚战。
总体目标
2021—2022年,计划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约110余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5.6万户。
“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约48.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1.7万户。力争提前完成。
重点工作
1.夯实责任,细化旧改目标计划任务。今年是本市旧区改造攻坚战关键一年,根据总体目标、剩余地块实际情况以及旧改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今年旧改目标任务确定为:全市共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70万平方米、3.4万户;2022年完成40余万平方米、2.2万户。各相关区作为旧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将细化落实资金、规划、房源、征收队伍等保障措施,确保完成旧改任务。
2.政策创新,完善相关工作措施。
一是结合旧改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完善旧改相关政策和体制机制,如:历史建筑分类保留制度措施、旧改地块司法执行新机制、容积率转移政策等。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继续发挥旧改地块收尾新机制、国企签约的协商推进机制,行政司法协调机制等作用,加快推进法院查封“毛地”地块司法解封等协调工作。
3.攻坚克难,不断拓宽旧改资金筹措渠道。
一是在积极争取国家政府专项债支持的同时,按照土地出让计划,市、区相关部门加快土地出让,力争“收尾一块、出让一块”,保障旧改资金需求。
二是市城市更新中心结合年度旧改项目和资金需求,继续落实政企合作项目旧改资金。
三是积极协调“毛地”地块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参与旧区改造。
4.公开公平,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征收,以“群众工作十法”(即一线工作法、精准排摸法、党员带动法、危中寻机法、平等交流法、循序渐进法、钉钉子法、换位思考法、组合拳法、经常联系法)为指导,强化群众工作观念,细化群众工作措施和制度。不断完善房屋征收“二次核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管理等制度,合理引导货币化安置比例;同时,加强房屋征收队伍管理,进一步配强配齐人员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5.加快建设,提升区域功能和能级。旧区改造不仅要圆百姓的“安居梦”,也要盘活土地存量、高效利用空间资源,要让一块块宝地找到“好人家”、建成“好项目”、集聚“好产业”、形成“好功能”、成就“好未来”。
一是结合区域功能规划,加快旧改地块和资源平衡地块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好风貌保护和开发建设的平衡点,坚持“区域平衡、动态平衡、长期平衡”,对于旧改地块和资源平衡地块,提高土地利用效能。
二是把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继续加大基地收尾工作力度;坚持征收与规划同步谋划、规划与土地出让同步推进、土地出让与项目建设同步计划,实现征收、出让、建设“三同步、三联动”。
6.加强保护,深化城市更新和延续历史文脉。
一是深化城市更新,拓展旧区改造工作内涵。根据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相关要求,结合《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在确保成片旧改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以点带面,总结推广。
二是强化风貌保护,健全分类保留保护的管控机制。在加大推进旧区改造、改善民生的同时,强化历史建筑保护和历史风貌保护,尽最大可能传承城市记忆、延续历史文脉,尽最大可能维护城市历史风貌、天际轮廓,尽最大可能保持原有空间肌理、城市结构。在去年发布的《上海市旧区改造范围内历史建筑分类保留保护技术导则(试行)》基础上,开展地方标准制订,强化技术管控。推进分类保留保护要求在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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