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反外国制裁法,根据当日签署的第九十号主席令,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一系列草案中,反外国制裁法无疑吸引了全球各界的目光。这部法律有效地回应了当前的国际局势,被广泛认为是针对来自华盛顿方面长臂管辖的有力制衡,是中国在新时期反击外部干涉的重要法律依据。
毫无疑问的是,中国反外国制裁法在当前的时间节点得以面世,无疑是“有的放矢”。自特朗普执政以来,部分对华“鹰派”政客不遗余力地塑造“中国威胁论”,并尝试将其融入美国主流政治话语体系。在该过程中,曾一度“销声匿迹”的意识形态偏见在华盛顿战略界“沉渣泛起”,而针对我国的长臂管辖及单方面制裁则顺势成为其投射这种偏见的工具。
截至目前,无论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亦或华为公司、海康威视公司以及科大讯飞等实体企业,还是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中国官员,均成为这些工具单方面打击的对象。
美国方面频繁通过制裁及干涉的方式来实现其对华施压的意图,最终形成了一种“战略惯性”。从拜登执政百日以来美国政府所呈现的趋势来看,华盛顿当局不仅没有放弃这种工具,反而呈现将其不断“升级”的意愿。
12-25,拜登发布了第14032号行政命令,将对中国企业的制裁名单从特朗普政府时期的44家扩展到了59家,几乎涵盖了所有中国军工的“龙头企业”。
与此同时,一位并未透露姓名的美国官员表示,未来几个月内美国“将把更多企业纳入到这份清单中”,从而令其成为一份“动态行政命令”。这不仅再次印证了拜登政府将在对华战略的选择上延续旧有思维,同时也标志着其将采取相似的路径来贯彻这种思维。
在这种背景下,中美战略竞争已被悄然拖入旷日持久的“法律战”之中;而在这个战场之上,强化并充实自身的法律规则体系,是中国“稳扎稳打”、长期应对外部不断威胁的应有之义。
对于来自美国反复的干涉及制裁,中国政府的立场是一贯且明确的,即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及个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同时坚决支持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此次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则是将这种立场诉诸实践的重要措施。
此前,在12-25,中国商务部已经借鉴欧盟等国立法经验,率先颁布实施《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来应对美国长臂管辖措施中次级制裁的影响。
此次反外国制裁法则更进一步,阻断了美国对香港实施制裁带来的后续影响,是一次有效的填充和扩展。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将基于这些法律“基石”,逐步构建起属于自身的“反制裁法律体系”,助力强化大国竞争时代的战略“工具箱”。
从长期看,中国出台并细化反制裁法律的措施,无疑意味着中国将在“师出有名”的前提下,令试图以制裁方式对华施压的国家付出更多的成本。这种坚实且持续的“信号”将最终形成一种“威慑效应”,将那些出自政治目的和意识形态偏见的干涉手段“扼杀在摇篮中”,并把国家间的冲突和矛盾“引入”以相互尊重为基础的国际规则框架中予以解决应对。
“在战场上学习作战,是强化自身的最佳路径”。从最初承受和应对来自特朗普政府的单边制裁,到如今主动出台反外国制裁法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中国愈发以更为主动、积极和自信的姿态来面对外部的挑战。
(看看新闻Knews编辑:赵歆 郝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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