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名男子,曾在国企担任出纳,1997年和1998年分多次贪污公款,潜逃20多年改姓埋名直至去年被抓获,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高某身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133.4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席上的男子高某今年快50岁了,二十年前他是西安某大型国企的出纳,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高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偷盖财务人员印鉴伪造电汇凭证,多次将公款转到自己开设的咸阳市渭城区秦兴建材物资经销部,用于炒股等活动,并伪造银行对账单掩盖转款事实。
130多万在上世纪90年代算的上是一笔巨款了,高某在庭审中供述,1998年案发后他携款潜逃,之后到四川“漂白”了身份,成了“周某”,开起了公司还做起了老板,这些年利用他的发明还获得了两项国家专利,虽然日子过得看着挺好,但每天心中都是备受煎熬。
高某称:“在2008年地震以后,利用四川死亡的失踪人口较多的机会,通过一个打工认识的朋友,就办理了周某的身份证和户口,后来一直在四川生活。这么多年跟家里面一直没有过联系。”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合议庭休庭,此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素材来源:陕西新闻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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