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宝山区司法局、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共同揭牌成立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会上还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其中一则生鲜超市占用、破坏相邻绿化带,被频繁投诉、多次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案例引发关注,面对困局,检察机关组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再由法院确认法院效力,最终促使生鲜超市修复绿化带,还绿于民。
这家生鲜超市门前的绿化带多年来无人养管,由绿化部门托管养护。2022年8月,有居民举报,这家生鲜超市在绿化带上铺设木板作为顾客临时道路,还堆放纸箱等物品,造成绿化带严重毁坏。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谷莺告诉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后,检察机关进行了依法调查,为了贯彻生态环境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检察机关通过主持磋商的形式,组织生态环境局和赔偿义务人开展磋商,签订了赔偿协议并督促修复方案的落地。
在检察机关的支持参与下,黄浦区生态环境局与这家生鲜超市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由生鲜超市对其破坏的绿化带进行生态修复,包括绿化设施修复、绿化补种、绿化带的重新规划等。
上海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傅淑珺表示,完成修复之后,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检察院、区绿化市容部门及属地街道,再到现场踏勘,现场评估修复是否达到了预计的标准。
为了确保生态修复执行到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首创“三角桌”法庭,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审判员杨建军表示,三角关系的形成传达的是一种合力,三方共同合力保护、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经过一段时间的修整,绿化带的修复工作已初见成效,原本相连没有间隙的绿化带与店铺之间,预留出了1米左右的行人通道,并在外围补足面积,保证绿化的总面积不减。
这起案件也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环资审判“枫桥经验”典型案例,今天下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宝山区司法局、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还共同揭牌成立了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并签署工作备忘录,推动环保纠纷预防与化解。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肖伟琦指出,成立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旨在打造一个集案件化解、风险防范、生态修复、普法宣传于一体的多元解纷平台,以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来更好地赋能生态文明的法制建设,真正实现把矛盾消弭在基层、化解在当地。
编辑: | 赵祎韫 |
视频编辑: | 潘文婷 |
责编: | 刘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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