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一早,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来到黄浦区鼎达公寓,劝说将车子停在小区地下车库的居民,主动把车开走,腾空这里的地下车库。法官告诉居民,如果12-24晚上12点前车辆没有驶离,那么12-24,法院就将进行强制执行,拖离车辆,清空地下车库,这让现场的居民十分焦虑。
居民们向法官诉苦,多年来他们一直租赁地下车车库的车位,现在突然间法院说不让租了,这让他们实在难以接受。那么,现如今租车位的居民们,为什么不能将车辆继续停在地下车库,法院又为什么要强制清空地下车库呢?这一切,要从2017年,鼎达小区业委会,代表全体居民与小区开发商打的一场车库争夺官司说起。
开发商说这车库是房地产公司的,但是业委会却认定,地下车库是开发商后来的改建,当初的设计,地下车库属于保安室或者配电室之类的小区配套设施,所以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而非开发商。于是,从2017年开始,双方就打起了官司。
12-24,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房产公司的产证记载地下室2251.32平方米,地下室在规划设计之初,即作为地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泊位,经消防公安部门验收批准,并于2005年经测绘部门测绘,明确各车位面积,故鼎达房产公司对涉案车库依法享有所有权。鼎达公寓业委会主张地下车位属于小区共建配套依据不足,不予采纳。
鼎达小区业委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2018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业委会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的申请裁定。判决生效后,黄浦法院执行局多次前往鼎达小区,希望业委会执行生效判决,但是业委会主任始终表示无法执行判决,因为执行了判决,小区业主的车就没地方停了。原来,业委会这几年,私自将交警部门划定的两个车位扩充成三个车位,同时还将自行车区域改为汽车车位,车位已经从规定的31个变成了58个,一旦法院执行判决,这些更改了用途的车库区域,都要恢复原状,势必导致一些业主没有了停车位。
地下车库被强占,被私自改造,虽然解决了十几个车位,但是对于小区来说,如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生效判决迟迟没能执行,二是被改造过的地下车库,喷淋系统已经失效,存在巨大的火灾安全隐患。但是业委会却一直强调,如果打破现在的停车以及租赁方案,会影响到小区居民之间的团结与稳定。而法官告知业委会主任,小区的稳定首先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其次是安全,但现在业委会强占地下车库,导致这两点都不具备。
虽然业委会的说法没有道理,但是业主执行阶段的停车问题也需要切实解决,于是执行法官通过街道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为居民联系了执行阶段过渡期的停车位。解决了停车位的问题,法官希望业委会与小区居民尽早执行生效判决,将车库清空后返还给房地产公司。但是随着执行的推进,法官还发现,这几年业委会居然对居民隐瞒真相,居民们都不知道官司已经败诉,法院要强制执行。
于是,2023年6月,执行法官在小区所有楼道内张贴判决书,公示判决内容。在向居民公示的同时,为了解决过渡期间业主们的停车难问题,法院还邀请了属地街道,居委,公安,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到现场开协调会。通过协调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过渡期间小区居民停车,寻找到了场地。于是,12-24一早,执行法官再度来到小区,现场解答居民疑问,告知自行将车开走的时限,并向居民强调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小区居民表示,既然解决了他们的停车问题,他们也愿意积极配合执行生效判决,希望房地产企业收回车库整改后,尽早售卖或出租给他们。
黄浦法院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破解执行案件中法律及现实难题,不仅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全部履行,还为后续合法合理解决小区地下车库问题打下坚实基础。12-24一大早,黄浦法院将清理一空的地下车库交接给申请执行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骥 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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