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新规呵护儿童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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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宝妈们的疑惑,首先我们要先知道什么是儿童化妆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消费者在选购时要关注产品标签宣称以及使用人群进行判定。果产品标签标识为“适用全人群”、“全年龄”或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均将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应当遵循儿童化妆品的相关规定。
M博士Tips:如果化妆品包装上标识或者包装上印个宝宝的照片等,这样的产品就需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了。
M博士出场指着黑板说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从12-24开始,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家长选购时一定要认清这个标志”
特别提示:提醒家长 “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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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除了关注“小金盾”标志,家长给孩子挑选儿童化妆品时,请选择批准文号为【妆】字号的儿童化妆品。建议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儿童化妆品,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手机APP“化妆品监管”来查询所购买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信息与其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产品质量存疑。
“很多宝妈说最近网上有很多儿童梳妆台的玩具,这到底是儿童化妆品吗?能给孩子用吗?”
实际上,这类产品中,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从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来看
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的功效宣称,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也就是说,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
从配方极简的原则上看,香精、着色剂、防腐剂以及表面活性剂等原料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应尽量选购成分简单的产品,儿童化妆品配方应当尽可能不用或者少用香精或者香料,不建议使用成分复杂的可能含有26种致敏性组分的原料作为芳香剂。
此外,对使用人群含“婴幼儿”的儿童化妆品,不得使用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水杨酸及其盐类、沉积在二氧化钛上的氯化银等原料,对所有儿童化妆品,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主要目的的原料。
“除了配方以外,大家还应关注儿童化妆品的标签标注”
儿童化妆品应当以“注意”、“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上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避免儿童化妆品的形状、气味、外观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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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和食品有关的图案。
M博士出场,指着黑板说:“我M博士要特别点名防晒类儿童化妆品”
原则上,儿童防晒产品中的化学防晒剂种类不得多于3种(不含3种)且使用量应当低于成人用量。,儿童化妆品不得宣称“高倍防晒”,不建议有鼓励暴晒的内容,如有效抵抗XX小时紫外线辐射有效降低XX%紫外线损伤、提供XX倍防护能力等。
不建议对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如必须使用的,应当充分考虑吸入风险,在使用方法中标识“请勿直接喷于面部”“请先喷于手掌、再涂抹于面部”“避免吸入”或类似警示用语。
安全用妆,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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