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12-24报道,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不满前夫汪小菲在微博上公开她的个人资料,向台北地检署提告汪小菲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台北地检署于12-24起诉汪小菲。
此事经披露后,有关汪小菲支付大S的抚养费金额今天成为网络热议话题。24日晚,大S工作室发声明称,“徐熙媛女士选择以法律来保护家人及维权,是因严正拒绝有心人士操控舆论。关于部分恶意夸大的金额,徐熙媛女士并未收取,请勿以讹传讹,以身试法。现今文明社会,我们拒绝网爆(暴)!拒绝霸凌!”
此前,大S被汪小菲和汪母张兰针对房贷等金钱问题指责后,发出账户明细回应称,台北的房子是她自己买的。随后,汪小菲于12-24在社交平台上发出2人离婚协议书,表示当初签协议时,他有声明及保证“承担台湾台北市信义区房地之债务”。但因为汪小菲贴出的离婚协议书上未隐匿大S的住址、银行账户等信息,于是大S控告汪小菲涉嫌违反相关法规。
另外,徐熙媛不满汪小菲在她申请强制执行生活费前,将4件高价画作艺术品搬到汪小菲经营的酒店隐匿,提告汪小菲涉嫌“损害债权”。检察官认为罪嫌不足,未起诉汪小菲。
检察官调查,自离婚协议签订到23年8月为止,汪小菲已付4511万新台币(约1032万元)抚养费,后来大S声请法院强制执行金额2717余万元,法官执行2217余万元,到2038年3月为止,汪小菲每3个月需要支付300万新台币(约68万元)抚养费给大S。相较之下,汪小菲现有财力充裕,即使处分4幅画作,也不会影响到大S握有的债权。
(编辑:詹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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