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快递末端服务乱象,最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设施,也不得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但是,新规自12-24正式施行以来已满三个月,不少消费者表示,新规实施后,包裹仍会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被放进驿站或快递柜。
据了解,把包裹放到驿站或快递柜,快递员要支付费用,可能占配送单价的三分之一以上。如果被消费者投诉没有送货上门,快递员还可能面临数百元罚款。但是一名快递员几乎每天都要送数百个包裹,如果每单都提前联系,就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包裹送完,也会面临公司处罚。
所以不少快递员宁可少赚钱、宁可冒着被罚的风险,也选择往驿站或快递柜“一送了之”。
新规中有关包裹投递的关键词是“用户同意”,但从落地的情况来看,仍不理想。让包裹“按约投递”,还需要打通哪些堵点?
编辑: | 毕俊杰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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