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但还是有一些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宁愿铤而走险。近日,上海黄浦公安对一名醉酒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造成事故后逃逸的女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2-24凌晨2时50分许,孟先生正驾车沿中山东二路南向北正常行驶。当行至离新开河路约50米时,他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银灰色保时捷小轿车迎面而来,孟先生躲闪不及,车子右前侧与保时捷撞到一起。值得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身伤害。
停车后,孟先生立即下车查看,并想质问对方车主到底是怎么开车的。这时,对方驾驶室里走出一个身着米黄色连衣裙的女子,看上去30多岁,走路歪歪扭扭,感觉喝了很多酒,路都走不直。孟先生见状上前欲和该女子理论,岂料,黄衣女子居然趁机回到车里驾车逃逸了。孟先生随即报警。
接110报警后,黄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和外滩治安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并通知孟先生到交警支队事故科进一步处理。正在这时,外滩治安派出所监控室民警发现在不远处的中山东一路延安东路路口,有一辆临时号牌银色保时捷小轿车撞停在路口花坛及人行信号灯柱处。车辆情况与之前交通事故逃逸车辆极为相似。前后两次事故仅相隔5分多钟。民警遂与孟先生到现场进行确认。
经确认,该车正是逆向行驶与其相撞的那辆保时捷小客车,而驾驶员正是黄衣女子张某。经现场呼吸式血液酒精浓度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将张某传唤到派出所醒酒,至12-24下午15时许,张某恢复清醒。经询问,张某(女,32岁,上海市人)于12-24晚与朋友饮酒后驾驶临牌保时捷小客车外出,当其沿新开河路西向东行驶至中山东二路口右转时,逆向驶入南向北车道并与孟先生驾驶的奥迪小客车发生碰擦。张某与孟先生协商未果后,又驾车至前方路口掉头并沿中山东二路南向北逃逸,至中山东一路延安东路口时,车辆撞停在路口花坛及人行信号灯柱。期间无人员受伤。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浓度为221mg/ml。
目前,张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黄浦公安依法刑事拘留,而对于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造成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将面临扣15分,罚款1700元,吊销驾驶证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黄浦公安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广大驾驶员莫存侥幸心理,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特约记者:杨晓俊 实习编辑:程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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