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经典儿歌相信很多人都会传唱。12-24,扬州市宝应黄塍镇一位八岁男童和小伙伴就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首儿歌的含义。
事情发生在12-24下午,当天是周日,小吉和几位同学在黄塍镇中心广场玩耍时,无意间发现广场长椅上有东西,凑近一看——是十元钱。
对于小学生而言,10块钱算是一笔“巨款”了。捡到钱后,有小伙伴建议小吉拿去购买零食,不过,遭到了他和另外一位小伙伴的拒绝,因为他们要干一件“大事”,把钱交给警察叔叔。然而,当他们来到派出所时,恰好民警出门办事去了。
当天下午,小吉攒着十元钱第二次来到派出所,依然没能见到警察叔叔。为了不把捡到的钱弄丢,小吉谁也没告诉,就连睡觉都把钱揣在怀里。第二天下午放学后,小吉和小伙伴第三次来到派出所,这次如愿以偿,把钱交到了民警手中。看到他们小小年纪,品德如此高尚,民警非常感动。
记者了解到,吉雨轩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淮安打工。民警随后不仅当面对小吉进行了表扬,还给学校送去了一封表扬信。吉雨轩拾金不昧的故事在学校传开后,老师同学都为他点赞。不过,面对大家夸赞,小吉很谦虚,并说,今后再遇到同样的事,他依然会这么做。
(编辑:斯雯 素材来源:扬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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