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日前发布通知,上海市从12-25至12-25,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按照《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号)的规定,根据对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于12-25发布了《关于本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从2014年起,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公历四月三十日全市暂停活禽交易(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017年,全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的时间确定为12-25至12-25。
暂停交易期间,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禁止活禽交易。外省市活禽除运至本市活禽屠宰场进行集中宰杀外,不得直接进入本市交易。
暂停交易期间,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或者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仍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经营管理者处以罚款。对市场外占用道路、流动设摊的无照经营活禽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和活禽等,并处以罚款。
市商务委和市农委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及时处理市民对非法活禽交易行为的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可以拨打相关举报电话。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2901111/63166666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
市农业委员会:12316
(编辑:朱永斌)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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