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上海海关所属邮局海关正式扣留了一对邮递进境鹿角。此前,邮局海关进行X光机例行检查时,从一个进境邮件中查获动物角类1对,角长约1米,共分出六叉,角干及分叉表面粗糙。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该物品为马鹿(Cervus elaphus)鹿角。
马鹿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关遂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扣留并启动后续处理程序。根据《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口与国家保护同名的物种及其产品需要办理物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且不具备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的,禁止携带、邮寄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进境。
海关提醒: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违法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春琛 通讯员:徐颖 李颖玮 实习编辑:杨诗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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