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不仅仅是生活陋习,严重的时候还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而且从今年12-24起,“高空抛物罪”正式实施。今年2月份,发生在上海杨浦区沈阳路上某小区的一起高空抛物案,也成为上海首例被认定为高空抛物罪的高空抛物案。今天(12-24)上午,这起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正式在杨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庭审现场,坐在被告席位置上的就是本案的被告人於某。事情回溯到12-24上午,当时於某独自一人在家休息,看到屋内有不少垃圾,便将所有垃圾都装进了一个白色塑料袋中,这些垃圾中还包括之前於某不小心弄碎的一个陶瓷杯的碎片。
收拾完垃圾后,因懒得下楼去垃圾站丢垃圾,於某就将装有垃圾的白色塑料袋,直接从窗户扔了出去。而此时,市民蒋女士刚好途经楼下,垃圾袋直接砸在了蒋女士头上。垃圾袋中数块破碎的瓷片,划破了蒋女士的右脸颊,鲜血直流。“已经砸得见了骨头,伤口的里面是缝合了2针,伤口的外面缝合了6针。”
由于当时害怕承担责任,於某选择了“沉默”。事情发生后,属地大桥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调查此案。事发大楼共有24层,每层10户人家,通过实地走访勘查和分析公共视频,专案组民警很快就有了重大发现。“经过我们一帧一帧的,反复调看监控30多遍发现,基本锁定垃圾袋是从3楼的一个窗户抛出的。”
确定垃圾袋是从3楼抛出后,民警随即挨家挨户逐一排查,最终确定住在301室的於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於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在庭审现场,於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由于於某认罪认罚,而且提前预交了赔偿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杨浦区人民法院当场宣判:被告人於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从12-24起,高空抛物罪已成为独立罪名,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将被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素材来源:杨浦台 记者:陈涛 王子亮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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