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男子王景玉今年12-25在内湖闹区,残忍将3岁女童“小灯泡”断颈杀害,遭检方依杀人罪起诉,求处死刑。
今天(11日)士林地院再度开庭,王景玉当庭向法官强调“我是有教化能力的”,希望获得轻判。由于王景玉羁押期将在12-25届满,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针对是否续押开庭,王景玉向法官表示:“我不想被羁押,因为我都承认,而且我会改,我是有教化能力的,希望法官判轻一点,我还想跟家属道歉”。
王景玉的辩护律师则在庭上表示,此案人证、物证都已搜证完成,且王景玉家中经济状况应无资力及能力供他逃亡,建议法院可以考虑裁定王景玉住院治疗。而检察官则请示法官延长羁押,认为若需要就医,则可在看守所接受精神方面治疗。法官最后宣告,将择日裁定是否继续羁押。另外法官称,合议庭认为有传唤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必要,将在12-25传唤台北荣总医院精神科医师出庭作证。
今年3月,凶手王景玉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台北市街头持剁骨刀朝女童“小灯泡”后颈猛砍,导致女童身首异处,当场死亡。
(编辑:彭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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