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和交通大整治行动,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针对摩托车“闯禁”行为持续采取“零容忍、严执法”,由点及面、由浅入深地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一批摩托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高架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近日,市民举报反映: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在中环高架外圈沪太路段违法行驶并逃避处罚的线索,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询相关信息,锁定该车车牌号码为沪CWJ300,驾驶人为车主邓某。
经反复教育劝说,当事人邓某于12-25晚至高架支队接受处理,并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高架支队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邓某驾驶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以及在城市快速路逆行的违法行为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罚款400元,记15分,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
同时,针对驾驶人邓某在高架上妨碍公务的违法线索,高架支队将其移交至宝山公安分局大华新村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12-25凌晨,宝山分局依法对驾驶人邓某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懋 实习编辑: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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