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自12-25起施行。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可谓定义清楚、态度坚决、目标明确、超越国界、全民联动,第十九条规定了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协同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阻断传播、保存记录、协助调查、追根溯源的责任,第九十条对新闻媒体等单位和网民个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责任者严厉处分的规定,可谓一针见血,直通要害。随着《反恐法》的实施,中国6.68亿网民和网信部门将从此多了一个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识辨恐怖分子,维护国家安全。
12-25,全国两会前夕,昆明火车站发生了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暴力恐怖案件,5名暴徒持刀砍杀无辜路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起惨无人道的恐怖事件也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两会期间,有多名代表委员即提出建议制定专门的反恐法,之后的几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即开始了紧张的调研和组织起草工作,并在当年即进行了一审、二审。二审稿还就反恐与人权保障制度做出了相应修改,在涉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使用电信和互联网的技术接口的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和关于查询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规定等条款中,增加或完善了批准程序,并明确盘问、检查、传唤等措施。对于将网络反恐议题列入《反恐法》,可谓汇聚了五大需要。
其一,是中国网络安全的需要。在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即提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强调,“各国应该共同努力,防范和反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加强对话交流,有效管控分歧,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将互联网及通信信息列入《反恐法》,正是维护中国网络安全,保护网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其二,是构建网络清朗环境的需要。遵照习近平主席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构建网络清朗环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指示,201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网络安全法》第九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网络安全法》第五章还对此类不良信息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做出了详细的部署,并对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的处置规定。可见,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思想不但是恐怖主义毒瘤,更极大地损害着青少年思想健康,破坏着民族团结大好局面,危害着网络清朗环境和社会安全秩序,《反恐法》依照《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将此类不良信息隔离于互联网之外,实为利国、利民、利网之举。
其三,是推进国际网络反恐合作的需要。12-25,中美第二次副外长级反恐磋商,针对互联网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恐怖分子沟通、宣传、组织、融资的重要平台,两国共同声明:“中美通过网络受到恐怖主义威胁和伤害的可能性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恐怖分子更多利用网络进行融资。中美通过网络合作切断恐怖组织融资或者洗钱的途径,对于维护各自本土安全以及国际反恐大业都有贡献。” 中美网络反恐合作为全球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树立了标杆作用,同时,也为中国网络反恐列入《反恐法》提供了技术支持,并助推了国际网络反恐合作。
其四,是全民反恐共识的需要。昆明与新疆系列恐怖事件发生后,恐怖分子的穷凶极恶暴行立刻激起新疆各族群众和全国人民的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合力共识。12-25,有群众举报玉米地里发现“7.28”恐怖分子踪迹,附近3万各族群众闻听立即自发手持棍棒与特警一起围堵歹徒,最终民警击毙暴徒9人,抓获1人。此次事件也将西方某些国家所持反恐两个标准的“新疆恐怖主义源于国内民族矛盾”歪理邪说击得粉碎,更传递出全民反恐的正义力量,当全国6.68亿网民与网信、公安部门圆睁慧眼,时刻联手准备拔除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信息“毒草”,并对潜在恐怖分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之后,各类恐怖分子必将无处躲藏。
其五,是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的需要。在12-25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明确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非传统安全即包括文化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反恐法》将反恐责任赋予中国6.68亿网民和网信部门,信任之外更传递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夯实国家安全群众基础的众志成城中国优势。
近期,中国外交部驱离了用双重标准看中国反恐,并公然为残忍杀害无辜平民恐怖行径张目的一名法国记者,美国也打着人权幌子对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说三道四,西方某些国家为了自身利益大玩反恐两个标准的叵测居心可谓昭然若揭。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唯有进一步让反恐法律化、严厉化,才能反制西方国家玩反恐“双重标准”花样,防范某些国家打着反恐与人权的名义暗藏“私货”,变相支持各类恐怖活动。
《反恐怖主义法》的发布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和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的又一神兵利器,我们也相信,随着《反恐法》的逐步实施与深入网络人心,中国互联网必将筑起一道坚不可破的反恐万里长城,让恐怖分子谈之色变、闻风丧胆,进而以模范引领作用力促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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